嘉峪关市2007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告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我市公安局和司法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共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其他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其中:报考公安局公安职位的考生专业为公安、中文、文秘、新闻、外语、行政管理、党政管理、法律、计算机、通信、金融财税、会计、法医、物理、化学等;报考公安局专业技术职位考生必须具有与所需职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报考司法局的考生专业为法律及相关专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嘉峪关市户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公安局各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2006年招考公务员时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共3天;
2、报名地点:市人事局人才劳动力市场大厅;
3、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时,已就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未就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择业通知书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报考公安局各职位的8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费150元。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各科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
2007年10月1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30--17:00 《申论》
2007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嘉峪关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12日,由本人凭报名费收据到市人事局干部管理科领取。
5、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报考公安局各职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计分办法
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1)根据甘人发[2004]59号文件,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
(2)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证件和材料。
七、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最终成绩等额确定进行体能测评(仅限报考公安局各职位的)、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审批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监督
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考录办邀请市纪检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全程参与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监督电话:市纪检委(市监察局)6328011,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6328810。招考报名联系电话:6789787。
中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
嘉 峪 关 市 人 事 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